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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通报5起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4月1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5起城市绿化执法案件。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近期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全体执法人员主动作为、依法履职,集中查处各类毁林毁绿违法行为。这5起典型案例,发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之间。分别为丈八东路陕西某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规划绿地上擅自建设其他设施案,雁塔二路西安某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占城市绿地案,太乙路西安某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砍伐树木案,南二环郑州某春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擅自砍伐树木案,桥梓口地铁站旁陕西某祥商贸有限公司擅自移植行道树案。

通报显示,其中两起案例是市城管执法支队雁塔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的,两起案例是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接到市民投诉和主动巡查发现的,还有一起是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接12345转办的群众投诉。

案例中有将规划绿地硬化后改为自用停车位;有擅自铲除草坪后将地面硬化,用于搭建简易休息房和洗车用简易车棚;有随意砍伐小区正门口的行道树;有擅自砍伐了南二环与长安路东南角的行道树;还有无故砍伐桥梓口地铁站路南的行道树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现场拍照取证,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并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恢复原貌。随后还完成了《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案件调查完成后,经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后,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了人民币9000元——80000元不等的处罚。执法人员随后向行政相对人送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目前案件均已办结。案件信息也已于结案后五日内在“互联网+监督”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卫平表示,此次通报的案件都是绿化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希望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传递西安城管坚决打击绿化违法行为,守护城市绿色生态的决心,让绿色成为城市发展的底色,共建美好宜居家园。(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