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拟销号公示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拟销号公示

按照《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字〔2021〕68 号)要求,我单位牵头整改的第21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进行了现场验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1年12月9日至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29-86783638 邮箱:1209331795@qq.com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9日

序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21项

部分工地以赶工期为由,未有效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反弹严重。2021年一季度西安市PM10浓度同比上升35.8%。

一是以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联合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召开加强秋冬季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暨强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全市加强秋冬季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暨强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印发《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秋冬季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秋冬季建筑垃圾清运安全及治污降霾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今冬明春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安全生产和治污降霾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围绕省环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清运项目、运输车辆、消纳场所存在的各类扬尘污染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持续开展检查督导,严厉查处清运项目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严格和清运车辆存在的高尖装载、带泥上路、冲洗不彻底等扬尘污染问题。落实每日巡查检查,联合公安交警、住建、交通等部门,持续开展“未审批排放、无资质运输、违法乱倾倒”等行业乱象问题联合执法检查。9月份以来,截至12月5日,共出动检查人员739人次、车辆165台次,检查清运项目多少2789个,清运车辆4146台,发现工地道路保洁差、渣土覆盖不严密、冲洗设备使用不规范等一般性扬尘污染问题65个,发现清运项目未经审批雇佣无资质运输车辆擅自清运建筑垃圾问题21个,对15起严重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编发通报5期。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导各区县、开发区严格落实我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与消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措施,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