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拟销号公示

按照《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字〔2021〕68 号)要求,我单位牵头整改第32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进行了现场验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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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0日

序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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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飞灰违规处置,蓝田县飞灰填埋场与5座垃圾焚烧场未按计划同步建设投运,导致飞灰积存严重。

我市共规划建设了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其中4座(高陵、蓝田、西咸和鄠邑)于2019年底建成试运行;蓝田县飞灰填埋场即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于2020年3月进场开工建设,2020年底飞灰一区建成,2021年1月26日正式开始试运行,故各生活垃圾焚烧厂在前期运行中积存了一些飞灰,这些积存的飞灰已于今年9月初全部转运至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进行了规范填埋处置。目前我市已无积存飞灰,飞灰积存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