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日期:2022-09-13
截止日期: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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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这样一部扫黑除恶的法律利器,它有哪些重点?你get了吗?来挑战一下吧!
1.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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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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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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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 ),采取( ),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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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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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或者依照职责支持、协助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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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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