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曹宝利
市城管执法函〔2024〕81号

王海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走过场的建议》(第5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营造分类氛围、党政机关先行、开展示范创建、加快配套建设等举措,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得到大幅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逐步扩展,垃圾分类基础条件不断优化,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果,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

二、提案答复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我们赞同所提建议,您的建议与我们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宣传教育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行军”,也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力抓手。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常抓不懈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40座、垃圾分类主题公园3座,全部面向公众开放,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在省市主要媒体开辟专栏,报道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组建了全市垃圾分类“宣传员”队伍,深入社区开展入户宣传;编印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投放指南》《十三场景工作指引》《引导员工作指引手册》《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读本》《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知识读本》《生活垃圾分类城管执法手册》等多种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结合本地元素“长安十二时辰”“大唐不夜城不倒翁”等拍摄投放了近20个垃圾分类宣传片,征集了6首垃圾分类歌曲,推出了23集垃圾分类广播剧,设计了64个垃圾分类微信表情包,开通了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和3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地铁专列,在1000余台公交车电子屏滚动播放分类宣传标语;组建了市级生活垃圾分类讲师团,在全市持续广泛开展“四进”“市民课堂”“分类普法”等宣讲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主要干道、公园广场、商超、校园、医院等公共区域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2023年全国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中,以我市为班底的陕西省代表队获得全国垃圾分类知识大赛团体赛第一名和总成绩第一名,我市“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获得全国超特大城市第三名,我市5座垃圾分类宣教基地获评国家级开放基地,全国典型案例中我市入选2个,在今年的宣传周活动中,我们组织策划专题晚会、录制快闪秀、推广分类进万家、分类体验官、低碳齐参与、分类达人说、志愿百日行等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所提建议,创新渠道载体和方式方法,持续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确保垃圾分类宣传深入人心、群众支持。

(二)关于“因地制宜制定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政策和标准是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根本保障。2019年9月,颁布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推进《条例》的落地实施,我们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运输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评估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西安市有害垃圾全过程管理规范》《西安市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奖补方案》等一系列符合西安实际的配套制度,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宣传、考评等工作环节进行了细致规范。同时,结合当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市分类工作进行细化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所提建议,在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主城区和郊区县的实际情况,科学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关于“建立监督和奖惩机制”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建立监督和奖惩机制是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措施。一方面,我们推行“每月常态化检查+薄弱区域重点督查”工作模式和“红黑榜”管理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区域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和评估,准确把握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将垃圾分类列入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各级执法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和混装混运等问题进行查处。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出台奖励措施,先后出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西安市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奖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增强居民的积极性、参与度,提高投放准确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落实好相关监督和奖惩制度,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四)关于“引入智能垃圾分类技术”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引入智能垃圾分类技术能够一定程度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效率。我们支持有关企业采用互联网、智能设备等方式参与小区垃圾回收处置,目前我市部分地区已经采取此种方式,例如莲湖区、灞桥区和浐灞国际港的一些小区,采取互联网+智能设备的方式回收居民投放的可回收物,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后,智能垃圾箱会自动将积分或现金发放到居民注册的账户,积分可兑换商品,现金可以直接提取。此类做法极大提升了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投放的准确率,同时也为我市推进垃圾分类提供思路和借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强化科技赋能,对运用大数据、智能识别、AI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垃圾分类质效的管理方式进行研究,学习吸纳相关好经验、好做法,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提升。

(五)关于“细化职能部门管理”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垃圾分类工作涉及的事项和部门众多,为此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高位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明确了“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要求,住建、教育、卫生、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所管行业垃圾分类有关工作。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厨余垃圾收运、定时定点投放、分类执法等问题,推进各项难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交流会商、定期通报、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分类”工作要求,落实好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合力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王海舟委员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