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十四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迎十四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切实加强迎十四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迎十四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城管局迎十四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防范和遏制迎十四运期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迎十四运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现场应急处突能力,全力以赴做好迎十四运期间各项应急安全保障工作,为全运会的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及任务分工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办好第十四届全运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193号)确定由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的市政道路提升、天桥通道及高架立交桥提升、市政管网整治、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提升改造、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占道施工围挡整治、城市照明及亮化提升、道路绿化提升、公园广场提升、生态绿道建设、立体绿化建设、供气供热安全保障等项目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与市城管局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和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中涉及迎十四运建设的所有项目。道桥管理处、排水管理处、生活垃圾管理处、市容秩序管理处、照明灯饰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城市绿地建设处、燃气热力管理处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整治重点

1.开展建设施工项目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整治范围内各类提升、改造、新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保障投入等情况,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迎十四运建设已竣工的项目开展“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无死角、全方位地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对未竣工的项目要结合今冬明春和2021年春节、“春运”等重大节假日、特殊季节实际,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问题的,督促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等信息,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2.开展城市管理设施隐患排查。重点对城市道路桥涵、市政排水管网、照明亮化、园林绿化、燃气供热、生活垃圾等城市管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查隐患,排查各类设施是否安全运行、配套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二是查制度,排查各类设施运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三是查人员,排查各类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配备完善,各类作业是否存在“三违”行为;四是查记录,排查各类设施的定期巡检、检测、保养等记录是否齐全。

3.强化应急管理能力。督促检查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积极组织全运会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进一步提高迎十四运期间应急管理能力。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我省、我市迎十四运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班组会议等方式对全体员工开展风险意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等内容的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提高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

三、活动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活动时间

1月11日至2月10日。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积极动员(1月11日至1月15日)。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对照整治范围,梳理各自涉及的迎十四运建设项目,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积极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1月17日至2月5日)。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迎十四运建设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治理“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为迎十四运期间城市安全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梳理总结(2月8日至2月10日)。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总结,健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确保迎十四运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处室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十四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隐患治理。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根据各自整治任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有关迎十四运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汇总建立清单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要求,及时整改“清零”,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责任处室和单位于2月5日前将本处室、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文件报送局安全和应急管理处,安全和应急管理处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联系人:曹贝,电话86787251,邮箱:aqhyjglc@126.com)

市城管办发[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