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拟销号公示

按照《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字〔2021〕68 号)要求,我单位牵头整改的第36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2年1月26日至 202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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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26日

序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划与管理不到位。督查发现,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存在先分后混问题,未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一、加强分类处理收运体系建设。先后投资80多亿元建设了5座垃圾焚烧厂、4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建立了完整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配备四分类车1474台(厨余垃圾车336台、可回收物车58台、有害垃圾车60台、其他垃圾车1020台),建成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各25个,再生资源回收点1833个,从前端分类投放到末端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全部贯通,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形成。

二、加强分类制度体系建设。颁布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配套出台标准、办法、方案等40余部,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全流程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基本完备。

三、持续开展分类宣传引导,组建了44142人的宣传员、督导员、引导员队伍,初步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常态化。市级层面设立了5000万专项奖补资金,引导全市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拍摄和投放了10余部系列宣传片,开通了分类微信公众号,打造了分类宣传主题地铁专列,建成了40座宣教基地,编印了“指导手册”、“投放指南”和“十三场景工作指引”等各类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机关”等宣传活动,促进市民群众习惯养成。

四、着力抓好分类精准指导。全面整合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督导各区县、开发区对各住宅小区业主(居民)户数、垃圾产生量等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西安市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指南》《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运输规范》等文件指导全市分类工作,指导居民小区因地制宜合理规范设置收集容器、收集亭、收集房、中转房等设施,规范做好分类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近期,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完成1123个生活垃圾投放点(站)的提升改造。

五、持续加大分类督导检查。将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列入日常重点执法检查和督导内容,每月对辖区所有市级示范单位和50%的区级达标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和混装混运等问题进行查处。每月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考核、评比和通报,每月通报情况报送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制定了《厨余垃圾收运百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我市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经过不断努力,全市日均处理其他垃圾9800余吨、厨余垃圾800余吨,可回收物4000余吨、有害垃圾5余吨,分类实效已经显现,且在持续提升中。同时,我市生活垃圾均进行了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全市垃圾焚烧厂年处理总量约465万吨,年均发电总量近20亿千万时,节能约17万吨标准煤,厨余垃圾处理厂每年产沼气约1000万方,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资源利用化率计算方式,我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达83.76%。

专家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