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环境保障工作实施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

环境保障工作实施的通知


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环境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30日


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

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环境保障工作方案


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丝博会”)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15日在我市举办。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环境保障组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环境保障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强化治理、综合施策,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切实做好丝博会期间城市环境保障工作,打造整洁、优美、顺畅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示古城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良好城市形象,为大会顺利召开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围绕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机场、各大酒店等重点区域周边,开展城市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城市环境优美、城市秩序良好。

三、责任分工

(一)加大对道路保洁、公厕管护、环卫设施维护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集中整治力度,通过全面式排查整治,解决环境卫生死角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处室: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二)加大对占道(出店)经营、野广告整治等沿街“九乱”等现象以及建筑外立面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共享单车无序停放、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和长期停放(“僵尸车”)等影响市容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力度。优化“城管+执法”模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巡查频次,延长管控时间,确保市容秩序井然。

牵头处室:市容秩序管理处、执法监督和保障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三)规范整饰各类园林绿化设施,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公园广场日常管控,确保城市绿化设施整洁美观,及时处理城市绿地缺株死株、黄土裸露、垃圾杂物。

牵头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四)全面排查整治园林绿化建设工地,对尚未施工的项目工地,严格按照铁腕治霾工作相关要求,做好裸露黄土覆盖、临时绿化等工作;对在建园林绿化项目,督促做好工地作业安全、环境卫生、扬尘治理、绿植维护等相关管理工作。

牵头处室:城市绿地建设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五)开展“一店多牌”、脏旧破损等广告牌匾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违法广告牌匾,对违法设置的指示牌、标识牌、条幅等户外广告,按照违法广告“清零”的要求,依法予以整治、取缔。

牵头处室:广告牌匾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六)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加强生活垃圾收集点(桶、箱、台、站)、压缩站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杜绝生活垃圾裸露堆放、垃圾渗滤液外溢等现象发生。严格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全面摸排整治渗滤液滴漏、车容车貌不洁、卫生消杀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处室:生活垃圾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七)系统排查市政道路各类设施,对存在道面砖松动、破损、缺失,道牙破损、缺失,无障碍缘石坡道破损、缺失等问题的道路及时进行修复处置。严格占道施工围挡管护,集中整治标识标牌不齐不清、保洁不到位、破损严重等问题。

牵头处室:道桥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八)加强功能照明巡查,集中排查整治灯杆倾斜、配电箱(柜)损坏等问题,确保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9%,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强化景观照明管护,对灯杆灯饰破损、灭灯、遗失等现象加强巡查维护,加大对无特殊原因未开启或未按相关要求开启楼宇亮化问题的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确保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牵头处室:照明灯饰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重点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环境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障任务,确保活动期间全市环境整洁有序、美观靓丽。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以丝博会的举办为契机,结合所承担工作任务和各自职责,将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细化,确保责任到人,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力量,抓好城市容貌标准的落实。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环境保障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和开发区要积极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围绕总体目标,形成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相关附件:

市城管发〔201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