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水利
市城管函〔2021〕175号

邢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1-2座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程序,先规划,规划确定后,由住建部门安排资金计划及建设单位,最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规划,您提出的兴庆公园北门站附近将建设一座过街天桥,我局将积极向住建部门反映,由住建部门安排资金计划及建设单位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长乐公园南门双益酒店附近建设人行过街设施,我们将积极向规划、计划部门反映,待规划确定,计划部门安排资金计划和建设部门后,由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