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曹宝利
市城管函〔2023〕111号

王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背街小巷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建议》(第0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停车难和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关于“交管部门统一做法,将违法停车提醒催挪这个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做好做实”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全市城管系统2022年采取了新的违停取证方法,启用“西安交警APP”采集违法停车证据,提高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置效率,有效避免城管执法队员选择性执法和人情执法,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在系统使用初期,催挪信息由于后台问题不能及时反馈,导致部分市民接收短信时间晚于队员贴条时间,使市民对我执法人员产生误解;我局与市公安局及时对接,经省公安厅对系统后台修复完善,大大减少了此类问题的发生,使得执法取证工作顺利开展,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二、关于“出台涉及停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对各个职能部门在停车规划、建设、监管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明确”的建议

2021年9月1日我市出台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停车管理工作的职能任务,其中我局任务涉及人行道停车秩序监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的监管和停车场违法建设相关任务。结合职责,我局与交管部门针对沿路经营户和个人长期侵占路内停车泊位的情况,市、区两级组织开展13次专项整治,共挪移、拆除人为设置的石墩、地锁341处,并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对个别行为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2023年以来,全市城管系统共催挪人行道违停车辆64.3万辆次,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3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对催挪提醒后仍不挪移的违法停车行为处罚量不足提醒量的40%,体现了西安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养的大幅提升。

三、关于“搭建智慧平台,实现规划、公安交警、住建、城管等部门以及道路、停车场信息的充分共享”的建议

西安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解决停车问题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城管部门作为一支城市管理力量,在依法维护人行道停车秩序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停车规划,优化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按照《西安市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提出构建智慧管理体系,加快引入科技手段,全力推进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按照任务要求,西安城投集团担负“市智慧停车平台”的建设任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西安城投集团大数据公司及陕西交控科技发展集团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推动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目前,该平台已初步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试运行。5月底,我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印发《停车秩序联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重点治理道路存在的多排停放、路口停放、双黄线停放及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停放等乱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职责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平台建设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轻道路通行压力,不断提高停车服务能力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