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74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水利
市城管函〔2021〕221号

候学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市热点区域共享单车停放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业务处室认真梳理、反复研究,认为您对共享单车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指导人行道互联网自行车停放管理”。针对单车停放秩序乱象,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市交通、交警等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大力整顿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乱象。

二是督导各单车运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形象,按标准着装,服从配合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管理,加强运维人员教育培训及配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科学调配,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加大管控力度,加强车身擦洗,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将共享单车同色合并入框停放,车头朝向一致,及时清理所属共享单车车身“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保持车容整洁,并及时清理回收停放在本市街道上的破损、闲置的共享单车,及时清运调度超规定范围停放的车辆。

三是督导各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统一标准、应划尽划的要求,指导企业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截至目前,全市共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位15101处,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132处。

四是持续督导各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用户教育提醒,在APP设置专门弹窗提醒用户规范骑行。同时,指导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对骑乘共享单车违规乱停放、破坏车辆等行为,记入用户个人信用记录,鼓励运营企业实行失信惩戒。

五是积极倡导市民树立文明时尚。我们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各运营企业,大力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力量,共同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关于采用“共享单车公共电子围栏”系统,我局已在莲湖区、雁塔区、高新区等区域开展电子围栏试点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设置电子围栏、引导围栏内规范停车,但因三家企业间数据不兼容、车型不一、定位技术不精准等原因,实际使用效果并不理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运营企业研究探索电子围栏技术的实际应用,通过完善技术手段,在源头上规范骑行人的行为。

最后,感谢您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