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水利
市城管函〔2021〕253号

刘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安市推行社区与社会间停车资源错时错峰共享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机动车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关于“统一标准智慧化管理,消除停车贵、乱收费乱象”建议。按照《西安市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交发【2021】266号)有关规定,“市城管局负责督导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资源规划部门认定的未按规划要求配建、增建停车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督导辖区城管部门查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影响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的行为;负责结合职能职责,指导本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排查和治理。”我局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以城市主干道、地铁出入口、商圈、人口密集区域等为整治重点,持续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执法行动,对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机动车道散发野广告等各类影响交通秩序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关于“借助错时错峰,实现资源共享”建议。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道沿上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市政告字[2016]4号)及《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一是按照网格化管控机制,我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每日对辖区内重点道路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精细化巡查。对发现的机动车违停行为、占压盲道行为及时劝离或依法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充分利用区域网格员管控平台APP等软件积极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积极对接交警部门,加大对全运会重点线路周边、校园及地铁站口等临时占道停车、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的整治力度,严查违规停车、乱停车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568434份,教育劝离违停车辆123805辆次,发放文明停车宣传资料41284份。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关于“低效空间转变为高效空间,扩充停车空间资源。”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六条中规定:“公安、住建、资源规划、城管、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大数据、消防救援、税务、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管理相关工作。”我局建议由市住建局和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对老旧小区进行重新规划,整合空间资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空间改造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督导各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日常检查、巡查工作,持续保障人行道行人通行畅通。

感谢您对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