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0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张水利
市城管函〔2021〕109号

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乱象治理与规范停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共享单车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借鉴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以需求为中心,加快自行车停放区划设,引导用户有序停放。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按照共治、共享的原则,形成管理部门、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我们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由第三方企业建立共享单车停放监管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和组织专业队伍分别从线上线下对全市共享单车进行统一监管。主要是对已准入共享单车实行挂二维码电子牌照进行线上精细化监管;对未经准入、无牌无照超投、乱停、乱堆、乱放的共享单车由第三方企业采取代运维模式进行集中清理。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定科学的制度规范,包括设置投放门槛及运维管理方案提升。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指导人行道互联网自行车停放管理”。针对单车停放秩序乱象,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市交通、交警等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大力整顿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乱象。督导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启动第三方代运维管理模式,对未入框乱停放、老旧破损、堆积等违停共享单车进行代运维,并要求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一是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对违规投放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二是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行动,动员所有力量,重点排查南北中轴线、二环路沿线、政府周边、地铁站口等重点路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各单位要统一标准,严禁粗制滥造,对不具备条件的点位坚决不予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运维人员234085人次,出动运维车辆184244辆次,规范、清运共享单车20827458余辆次。

三是合理规划停车点,科学调度共享单车数量。目前,我们已督导各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统一标准、应划尽划的要求,指导企业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严禁粗制滥造,对不具备条件的点位坚决不予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截至目前,全市共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位15101处,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132处。通过建设专用的共享单车停放设施,有序引导市民文明骑行,定点停放,使共享单车和城市规划有机结合,更好融入城市。

四是积极倡导市民树立文明时尚。我们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各运营企业,大力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力量,共同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关于“创新总量控制,构建‘总量控制+公开招标+协议管理+信息监管+量化考核+动态配额’模式。完善行业法规,督促企业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划定的地点,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但未明确法律责任及处罚依据。我们将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严格执行现有准入机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出台《西安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感谢您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