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水利
市城管函〔2021〕112号 ​

刘西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加强城市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共享单车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指导人行道互联网自行车停放管理”。针对单车停放秩序乱象,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市交通、交警等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大力整顿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乱象。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运维人员234085人次,出动运维车辆184244辆次,规范、清运共享单车20827458余辆次。指导各区对企业运维不及时的乱停乱放、未入框停放车辆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代为运维和存放。截止目前,全市共暂扣各类违规停放共享单车218662辆。

二是营造宣传引导氛围。我们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各运营企业,大力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力量,共同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

三是推广应用约束功能。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按照共治、共享的原则,形成管理部门、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我们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由第三方企业建立共享单车停放监管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和组织专业队伍分别从线上线下对全市共享单车进行统一监管。主要是对已准入共享单车实行挂二维码电子牌照进行线上精细化监管;对未经准入、无牌无照超投、乱停、乱堆、乱放的共享单车由第三方企业采取代运维模式进行集中清理。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一是关于“对违规投放的平台运营商和乱停乱放的市民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依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划定的地点,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但未明确法律责任及处罚依据。我们将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严格执行现有准入机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出台《西安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在严格控制投放数量的基础上,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关于“推广蓝牙道钉”。目前,我们已督导各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统一标准、应划尽划的要求,指导企业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截至目前,全市共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位15101处,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132处。并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在指定范围安装电子围栏2100处,但因三家企业的数据不兼容,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运营企业研究探索电子围栏技术的实际应用,通过完善技术手段,在源头上规范骑行人的行为。

感谢您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