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水利
市城管函〔2021〕107号

李晓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共享单车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共享单车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政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共享单车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法规政策,加强监管,促进企业有序良性发展。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指导人行道互联网自行车停放管理”。针对单车停放秩序乱象,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市交通、交警等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大力整顿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乱象。督导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启动第三方代运维管理模式,对未入框乱停放、老旧破损、堆积等违停共享单车进行代运维,并要求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一是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对违规投放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二是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立即行动,动员所有力量,重点排查南北中轴线、二环路沿线、政府周边、地铁站口等重点路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各单位要统一标准,严禁粗制滥造,对不具备条件的点位坚决不予施划共享单车停放框。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运维人员234085人次,出动运维车辆184244辆次,规范、清运共享单车20827458余辆次。

二是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合规经营,有序发展,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共享单车有序发展工作。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督导各单车运营企业:一是要规范自身形象,按标准着装,展示行业良好形象;二是各单车运维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服从配合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管理,加强运维人员教育培训及配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科学调配,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加大管控力度,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日常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车身擦洗,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要求各第三方代运维企业:一是要规范自身形象,按标准着装,展示行业良好形象;二是加强第三方代运维车辆管理工作,统一形象、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做到“公开、公示、公正”。

三是骑行者,要树立城市主人翁和公德意识。我局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各运营企业,大力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力量,共同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 并将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督导各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对骑乘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闯红灯、违规载人和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由未满12周岁儿童使用、故意破坏车辆、私自占用车辆、违规乱停放等行为,记入用户个人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并采取停止其使用资格等措施予以惩戒。并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并对“黑名单”人员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