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72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曹宝利
市城管函〔2022〕81号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721号提案的复函

于唯德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西安临街商业店铺匾额提写与设计的建议》(第7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立即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西安临街商业店铺匾额提写与设计的建议”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予以采纳。

一、发掘牌匾的传统文化,批判和继承民族广告的文化遗产,不仅有助于挖掘和整理中国商业文化的瑰宝,也有助于研究牌匾广告的历史,同时也对现代广告的发展和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与促进作用。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彰显城市特色,改善城市景观风貌,在规范门头牌匾标识设置方面,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法规制度。2019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7号);2020年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城管发〔2020〕1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部门在设置牌匾标识时,应主动协调规划部门发挥专业特长,综合考虑区域功能、道路特点、民俗文化、商户意愿等因素,使牌匾标识与街区文化特色、主体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要注重城市风貌的整体性和文脉的延续性,做到一街一风格、一楼一标准、一店一特色,充分体现西安不同功能区域的牌匾特色。商业老字号牌匾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

2020年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调研及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编制了《西安市门头牌匾设计导引》,《导引》按照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区、风貌协调区、现代风貌区和自然生态风貌区四个风貌分区,进行门头牌匾的设计指引。其中对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区的门头牌匾设计做出了相关要求,要充分考虑历史文化特色,提炼玉玺纹样、木质彩绘等传统设计元素。应用历史文化特色元素,与该区域所具有的历史文化特色风貌保持协调,字体宜仿古,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但是宜保持店面的原有风貌,表现历史文化特色。在门头牌匾材质运用上宜使用环保、耐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如:金属、仿木、砖石等;制作工艺应按历史传统样式设计制作,效果应与建筑风貌相协调。

二、发挥老中青书法艺术家的作用,借助现代艺术设计工艺,还西安城市匾额文化的传统面貌,让世界人民领略西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

2021年,为迎接十四运的召开,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迎十四运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单位在审批设置门头牌匾时,同一道路或同一街区相邻建筑物上设置的牌匾标识,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应整体协调,严禁出现“千店一面”等不科学设置现象。各区在对本辖区已有门头牌匾的提升整治过程中也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了专业的指导。

今年,我局已开始着手编制《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业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针对一些区县、开发区中具有中国特色、历史文化的街区、街巷,倡议该区域的商户在设计制作门头牌匾时能邀请一些书法艺术名家、专业书法老师参与到牌匾标识的设计当中,借助现代艺术工艺,发挥老中青艺术家的作用,来体现西安城市厚重历史文化底蕴。《规划》初稿完成后,我局将按工作安排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来参加“评审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西安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