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各区县(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信息的公示

为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2022年3月下旬陕西省住建厅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结合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取缔和消灭非正规建筑垃圾倾倒点,及时消除违法违规倾倒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安全隐患,现对全市各区县(开发区)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对已公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日常监管;经公示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经营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市城管局将根据各区县(开发区)实际情况,适时补充调整并向社会公示消纳场所信息;未经公示的消纳场所,各区县(开发区)要坚决予以取缔。


附件: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信息公示表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信息公示表.pdf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