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防范和应对汛期安全生产十分重要。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国、省两级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城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6日至7月27日。

二、督导责任

第一督导组:局办公室牵头,对市政府1号楼、3号楼和鱼藻路19号办公区域、信息处置中心、城管执法总队(各支队)的办公驻地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督导组:园林绿化管理处牵头,对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运行的安全管理及园林绿化执法方面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绿化养护管理处、三环路绿化养护管理处、园林绿化总公司、园林技工学校、园林研究所、古建园林设计研究院、汉城路苗圃、二府庄苗圃、园林建设公司、环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督导组:建筑垃圾管理处牵头,对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按照职责做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督导组:环境卫生管理处牵头,对市容保洁、环卫设施(公厕、环卫工人休息室、保洁员公寓)建设、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环境科学研究所、洒水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督导组:生活垃圾管理处牵头,对城市生活垃圾及城市生活垃圾消纳场所的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城肥清运处理中心、清洁车辆修配厂、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督导组:公园广场管理处牵头,对城市公园广场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兴庆宫公园、革命公园、莲湖公园、长乐公园、丰庆公园管理处、文景山公园管理处、红光公园管理处、纺织公园、尚稷公园筹建处、开元公园筹建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督导组:广告牌匾管理处牵头,对全市户外广告和门头标识的设置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以各单位自查整改、内部督导为主。各督导组采取全面督导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时间各督导组自行安排。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总协调,并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工作安排,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深刻汲取自然灾害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汛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三)加强值守,确保应急指挥顺畅高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准确掌握汛情,重点地区、重点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灾害的准备,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队伍、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始终保持临险状态。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报告及时,把损失降到最低。

局属各单位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为7月31日16时前(联系人:畅超,联系电话:86788430)。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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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办发[201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