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迎接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文明委2018年工作安排,中央文明办将于近期对我市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进行测评。时间紧,任务重,为全面做好我局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责任分解》,全面做好迎检准备。按照市创文办《关于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度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了《2018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网上申报项目责任分解》(附件1)和《2018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实地考察项目责任分解》(附件2),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解》,对标对表,全面细化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督导检查,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实地考察项目责任分解》的要求,尽快对“实地考察场所信息表”中所涉列的实地考察点位进行逐点、逐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及时上报创文工作资料。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要对照《网上申报项目责任分解》,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创文工作资料,于2018年11月27日下午17时前将相关资料(附电子版)报送至局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联系人吴颖 电话:86787180)。
四、中央文明办已下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附件3),请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相关处室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和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公园、广场要充分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附件:1.2018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网上申报项目责任分解
2.2018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实地考察项目责任分解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
2018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网上申报项目责任分解
指标 名称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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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讲文明树 新风”公益 广告 |
Ⅲ-19 制作刊播情况 |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
①提供广场、公园、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图片资料); ③提供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图片资料)。 注:关于公共场所公益广告的具体要求。 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有设计精美、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
①公园广场管理处 ③广告牌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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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7 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 |
Ⅲ-57 城市精细化管理 |
5)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
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近两年内是否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作出评价(正式发文)。 |
执监督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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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59 社区生活环境 |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 |
①说明本市在社区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500字)。 |
生活垃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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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2 城市 绿化 |
Ⅲ-68 建成区绿地率 |
≥35% |
>31% |
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正式发文)。 |
规划发展处 |
Ⅲ-69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2(平方米) |
>9(平方米) |
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正式发文)。 |
规划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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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3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
Ⅲ-7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
>90% |
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正式发文)。 |
生活垃圾管理处 |
Ⅱ-36 群众广泛参与 |
Ⅲ-81 群众 评价 |
1)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运用手机客户端等形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
②说明本市运用手机客户端等形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的情况(说明报告500字)。 |
信息处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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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8 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
Ⅲ-85 环境 整治 |
1)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旧村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
③说明本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500字); ④说明本市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情况(说明报告500字); ⑤列举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的具体措施及实际成效(说明报告500字); ⑥统计农村垃圾处理率(数据表格)。 注:农村垃圾处理率>90%。 |
③环境卫生管理处 ④环境卫生管理处 ⑤环境卫生管路处生活垃圾管理处 建筑垃圾管理处 ⑥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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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市辖区内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治理。 |
统计市辖区内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占市辖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数据表格)。 |
环境卫生管理处 |
附件2
2018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实地考察项目责任分解
指标 名称 |
测评 内容 |
测评标准 |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
责任部门 |
Ⅱ-5 教育实践 |
Ⅲ-8 融入日 常生活 |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
公园广场管理处 行政审批处 局属各公园 |
Ⅱ-8 志愿服务 制度化 |
Ⅲ-14 制度化 建设 |
4)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
公园、广场: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Ⅱ-9 文明旅游 |
Ⅲ-17 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
2)机场、车站、码头、旅游集散中心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出入境办证大厅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公园: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Ⅱ-10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Ⅲ-19 制作刊 播情况 |
2)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
公园、广场: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公益广告。 注: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Ⅱ-24 市民文 明素质 |
Ⅲ-46 文明行为 |
1)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
公园、广场: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Ⅱ-26 城市规 划建设 |
Ⅲ-55 基础设施 |
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
人行道: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
综合管理处 |
Ⅲ-56 无障碍 设施 |
1)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公园、广场: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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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
建成区内的公共卫生间: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
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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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公共卫生间: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
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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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7 城市管 理和公 共服务 |
Ⅲ-57 城市精细化管理 |
2)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4)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5)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
环境卫生管理处 |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 ①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
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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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
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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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④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⑤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⑥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
①环境卫生管理处 ②综合管理处 ③环境卫生管理处 ④环境卫生管理处 ⑤环境卫生管理处 ⑥执法监督处 执法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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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7 城市管 理和公 共服务 |
Ⅲ-59 社区生 活环境 |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
社区(小区): 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
①园林绿化处 环境卫生管理处 ③生活垃圾管理处 |
Ⅱ-36 群众广 泛参与 |
Ⅲ-79 宣传动员 |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公园、广场: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公园广场管理处 局属各公园 |
Ⅱ-38 以城带 乡、城 乡共建 |
Ⅲ-85 环境整治 |
2)乡镇、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市辖区内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治理。 |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乡镇、街道: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④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⑧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行政村、社区: ①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 |
①环境卫生管理处 ②综合管理处 ③环境卫生管理处 ④环境卫生管理处 ⑧环境卫生管理处 |
①环境卫生管理处 |
附件3
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
为指导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常态化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中央文明办最新修订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创建工作,严防负面清单问题产生。
附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市创文办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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