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及职责
(一)单位简介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隶属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事业编制,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二)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未央区开成路19号
联系方式:029—86783658 邮编:7100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汤建学
(四)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政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城六区及市属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指导远郊七个区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组织市本级和城六区及市属开发区市容环卫、户外广告、园林绿化、道路桥梁、照明、燃气、供热、噪音、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负责查处全市跨区域、具有重大影响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对所属执法机构和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5.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
6.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处置。
7.承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大队。负责机要、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行政事务;负责支队固定资产、后勤事务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数字化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机制;负责支队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二)法制大队。负责城六区及市属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指导远郊七个区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支队法制工作;负责拟订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标准、制度及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评查、公开公示及听证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支队合法性审查、权力运行平台、信用平台的监管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宣传、培训;指导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队伍和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
(三)督察大队。负责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市级城管执法队伍技能训练、作风建设、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和专项执法;负责查处全市跨区域、管辖权有争议或情况复杂和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突发和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四个执法大队按照东、南、西、北分片包抓区域内城管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查处市管道路桥梁、城市照明设施、公园、道路(广场)绿化、城六区和市属开发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企业、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及严重危害燃气供热设施安全、50平方米以上电子显示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包抓区域内城市管理重大执法事项和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包抓区域内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工作指挥调度、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85名,设支队长1名(副局长级),副支队长3名(正处长级),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正处长级),处级领导职数18名(正处长级7名:副处长级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