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一、单位简介及职责

(一)单位简介

西安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处级。

(二)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政通大道环保监测大厦办公楼9层。

联系方式:029—88647325 邮编:7100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谭兵

(四)单位职责

根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西安市燃气监督管理中心和西安市供热监督管理中心的批复》(市编办发〔2007〕150号)以及《中共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转发中共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复函〉的通知》,我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负责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燃气器具经销单位进行适配性检测,对燃气器具经销单位、安装维修单位销售的燃气器具及售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燃气热力事故和突发事件;承担燃气热力行业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技术性服务、业务培训以及燃气、供热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普及。


二、内设机构

西安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协调单位各科室工作,综合掌握各科室工作情况,为领导进行单位管理提供信息;负责单位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单位收、发文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文秘、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单位证照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卫生后勤方面工作;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单位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处理党务及纪检方面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燃气科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负责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燃气事故和突发事件;监督燃气器具经销单位进行适配性检测,对燃气器具经销单位、安装维修单位销售的燃气器具及售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供热科

负责集中供热行业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供热期内定期对市级发证的集中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非供热期内对市级发证的集中供热企业的冬季供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做好其辖区内集中供热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供热行业相关统计工作;负责集中供热行业的信息交流、技术性服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热力事故和突发事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负责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科

负责燃气、供热、燃热工程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及行业信息动态宣传工作;负责燃气、供热舆情监测、处置工作;负责新媒体渠道的账号管理、运营工作;负责燃气供热行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燃气、供热、燃热工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燃热中心宣传活动策划、组织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安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8名。其中处级领导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