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一、单位简介及职责

(一)单位简介

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处级。

(二)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54号

邮编:710065联系方式:029—835062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张立

(四)单位职责

参与拟定和宣传全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承担全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指导;承担市级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量调配、核实、处理服务费和环境补偿费核算等工作;承担市级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日常维护和资源利用开发等工作;承担引进和推广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的新技术,利用科学手段提供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

二、内设机构

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1、负责协助中心领导搞好日常行政工作,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认真做好文件收发、办理及信息反馈工作。

3、负责人事劳资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审批事宜。

4、负责中心党支部各项党建工作开展。

5、负责办公用品、生产物资的保管和发放。

6、负责考勤工作,做好考勤管理、汇总,如实上报考勤结果。

7、负责接待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生产管理部

1、负责上下游边坡(已封场区域)渠道管道坝面等设施的巡查、改造、修缮、维护工作。

2、负责上下游抽排设施的维护、维修、改造、运行和管理工作。

3、依据安全监测单位及技术中心提供的数据及建议开展降水工作。

4、负责流量计的维护和上报工作。

5、负责计量室和洗车台的设施维护和日常运行工作

6、负责沼气发电场的协调工作。

7、配合垃圾场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8、负责填埋场运行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垃圾场维护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9、随时为各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相关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10、负责全中心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的前期技术咨询工作。

11、负责对外技术交流、实习基地和科研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研发和引进新工艺和新技术等工作。

12、负责对接环保部门,指导垃圾场按规范落实环保主管部门要求。

13、负责全中心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审查工作。

14、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设备管理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各种经费的使用。

2、严格中心各类设备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监督、管理职能,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3、负责全中心的财务管理,完成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具、生产用具及油料的采购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工作。

4、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5、负责管理银行帐户、支票、现金和各类票据。

6、报销凭证的审核与核发工资。

7、做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垃圾污水处理部

1、对场内所有设施加强管理和保护,维护场内秩序,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掌握垃圾填埋场工作情况,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2、严格管理垃圾场工作人员,确保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规范处理场内垃圾、除臭降尘以及清水、污水导排工作。

3、严禁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进入填埋场内。

4、根据场内实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计划的指挥倾倒,并按要求做好压实覆盖工作。

5、严格按规范和相关规定程序管理和操作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负责并赔偿损失。

6、及时对进场垃圾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因消毒不及时影响周边环境造成后果的,追究负责人责任。消毒工作人员负责妥善保存消毒器具、药品,并及时销毁药品包装物,如因保存不当或销毁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的,当事人负全责。

7、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对场内污水进行导排处理,杜绝溢流、混流问题发生。

8、加强场内的水、电、管理,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铺张浪费。

9、认真做好填埋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填埋作业区域日常安全,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事业编制23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