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及职责
(一)单位简介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处级。
(二)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二环北路西段29号
联系方式:029—86537753 邮编:7100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郑兰
(四)单位职责
承担全市城市道路桥涵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城市道路桥涵和城市道路一体化运行维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参与制定城市道路桥涵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市管城市道路路桥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一体化运维作业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城市道路桥涵安全监测和组织大中修;参与市管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新建工程的竣工移交工作;承担市管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占用、挖掘、抢险等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城市道路桥涵技术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井盖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城市道路井盖的普查统计、档案管理、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涵行业技术指导、科技创新、智慧化建设工作;承担市管城市道路桥涵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汛期、雨雪冰冻等特殊气候条件下设施的安全运行及保障工作:承担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设1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会务、工会、后勤、外联等方面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党建、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共青团组织管理和宣传及舆情处置等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预算编制执行、财务核算、政府采购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
(四)纪检监察科
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相关工作。
(五)技术安全科
负责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城市道路桥涵运维、管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参与组织工程项目验收、接管、移交工作;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桥涵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培训等工作。
(六)城市道路管理科
负责市管城市道路路桥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一体化作业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城市道路一体化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全市城市道路桥涵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设施维护科
负责组织实施市管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大中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各项管理、考核制度;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大中修项目申报及经费审核;参与市管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的定期普查工作。
(八)井盖
配合做好城市井盖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管城市道路井盖的普查统计、档案管理和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和宣传井盖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九)信息监测科
负责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等相关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智慧市政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热线工单处置相关工作。
(十)快速干道管理所
负责城市快速干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城市快速干道各类标志的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快速干道各类应急、抢险和通行安全工作,协助处理城市快速干道交通事故。
(十一)路政巡查所
负责市管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巡查工作;承担市管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抢险等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城市道路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二)桥梁监测所
负责市管桥梁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管桥梁的安全监测和检测评估,参与编制专项维修计划;负责市管桥梁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汛期设施的安全运行等工作;承担全市桥梁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三)人行通道管理所:负责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维护及巡查工作;负责人行通道的日常保洁、防汛、扫雪除冰等工作;负责编制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公益一类,正处级建制,事业编制383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科级领导职数30名(13正17副),经费形
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另核定编制外聘用员额14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