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一、单位简介及职责

(一)单位简介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为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处级。

(二)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二环北路西段29号

联系方式:029—86537753 邮编:7100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上官柏年

(四)单位职责

依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批复》(市编办发(2008)79号文件),核定我中心内设机构10个,下属7个事业单位(西安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政设施监控指挥中心、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大队、西安市市政桥梁监测中心、西安市市政泵站管理所、西安市市政天桥通道管理所、西安市城市排水监测站)。职责任务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市政设施的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等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依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占、挖、接、改、拆及施工许可证的审批;负责对特种重型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涵上通行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负责审批后的设施管理,监督非市政部门挖掘市政设施的回填质量;负责查处损坏及盗窃市政设施的各种违章行为;负责辖区内城市排水水质、水量的化验监测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含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排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养护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配合市城管局履行城市防汛相关工作。

2019年9月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更名为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将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能剥离划归市城管局机关,保留公益服务职能。2019年12月,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部分城市管理事权下放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城管委发〔2019〕8号),将管辖的887条城市道路、22座市管市政桥涵,138座市管人行过街天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所在区、开发区养护管理。2020年12月,根据《西安市公共排水设施划转工作方案》,所辖全部公共排水设施及西安市市政泵站管理所整建制划转至西安水务集团。

二、内设机构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1.负责中心OA流程中应负责的文件及管理工作。

2.负责中心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转办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

3.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通知、记录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4.负责中心有关业务涉及的信访、来访、电话、人大政协提案反映问题的登记、转办、处理及回复工作。

5.负责中心党政公章、法人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文书档案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机关车辆使用的管理调配、职工食堂管理、职工体检等工作。

8.负责中心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1.负责编制中心资金计划。

2.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心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3.负责中心财务管理。

4.负责中心政府采购的审核和报批。

5.负责中心内控制度建设管理、经济财务统计工作。

6.负责中心非税收入的管理。

7.参与中心国有资产管理。

(三)人事科

1. 负责中心在职职工和离休职工工资的日常管理、晋升和审批工作。

2.负责中心在职职工、事转企职工及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办理事业、事转企在职职工退休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机构编制核定、实名制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考核、机构编制核定、实名制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

5.负责中心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和监督实施。

(四)政工科

1.负责全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考评。

2.负责全中心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党员教育、发展以及党费收缴工作。

3.负责全中心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等管理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管理工作。

4.负责中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中心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7.负责单位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新闻报道,及时收集、转办媒体反映涉及单位的问题。

8.负责政工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党报党刊、报刊征订和理论教育资料管理。

9.负责共青团组织管理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市政建设。

(五)保卫科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2.负责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做好复转军人、烈军属优抚工作。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 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履行工会职能,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5.负责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各项业务。

(六)技术科

1.负责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2.结合地方特点,积极牵头制定市政设施运维、管理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

3.负责中心“四新”技术及科研工作的立项、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及成果申报工作。

4.负责技术档案、工程资料等相关资料及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查询服务工作。

5.负责中心质量管理工作,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

6.负责对市政运行、维护、管理进质量监督考评工作。

7.对相关工程设计图纸、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8.负责工程项目接管、移交工作。

(七)设施管理科

1.负责中心下属天桥通道管理所、桥梁监测中心、城市排水监测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并编制年度运行管理计划。

2.制定并监督实施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办法)。

3.负责审核天桥通道管理所、桥梁监测中心、城市排水监测站全年设施运行经费及大中修费用。

4.参与所管辖事业单位市政设施的定期普查工作。

5.参与处理所管辖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市政设施突发应急事件。

(八)安全管理科

1.负责对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组织或参与拟订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工作。

4.组织或参与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组织或参与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工程管理科

1.负责制定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2.根据市管市政设施状况,制定年度《市政维护改造建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审批各项市政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开工报告》,监督检查各项市政设施养护工程实施情况并审批《工程决算》。

4.负责市政设施日常维护、道路维护改造工程(大中修)、排水管网维护改造工程(大中修)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验收、资金支付等工作。

5.负责市管道路及排水设施涉及的迁改工程、代办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验收、资金支付等工作。

6.根据中心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文明工地的组织、协调、考核等管理职责。

7.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各项指令,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准确传送雨情、汛期信息。

8.负责全市人行天桥通道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排水管理有关工作,做好城市排水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

(十)审批大厅

行政许可工作划归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85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均为副处级);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2名。